|
|
|
“外国新娘”跑了 二十多万元打了“水漂”
作者:叶有荣 王莹 发布时间:2026-03-19 11:10:55
近年来 利用介绍跨国婚恋,收取费用的“黑”中介越来越多,但人口不是商品,婚姻不是交易 通过中介迎娶外国新娘是非法活动,当心人财两空。 近日,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婚介服务合同纠纷案,被告刘某退还了原告余某高额居间服务费。 余某在某直播平台上与刘某结识,刘某声称可以为其介绍外国老婆,并确保介绍成功。余某随后便按照刘某的要求,陆续汇款20余万元给刘某。费用给付后,余某在刘某的安排下前往国外相亲,并成功带回一外国女友,但相处几天后,外国女友便消失不见。余某多次要求刘某退还相关费用均未果,遂诉至乐平法院,要求返还相关费用。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亦与婚姻法律精神相悖。结合余某家庭实际、刘某来回奔波费用等情况,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刘某同意分期返还余某介绍费用14万元。 法官说法: 爱情虽不分国界,但跨国婚姻仍需谨慎,没有感情基础仅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跨国婚姻风险更大。广大群众如果选择涉外婚姻,应坚持自由平等的恋爱婚姻观,遵守两国的法律法规,在充分了解彼此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理性追求幸福美好的婚姻生活,切忌将婚姻变成交易,使自己陷入人财两空的风险当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来源:
乐平市人民法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