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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路边非困倦 原是醉驾酿惊险
作者:聂婷   发布时间:2026-03-19 11:43:38


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准备停车时摔倒,男子倒地后直接就地呼呼大睡。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案情回顾 

2024年8月某晚,被告人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途中身体感觉不适,在准备停车过程中,不慎摩托车连人一起摔倒,脸部摔在路边擦伤,于是就躺在路旁睡觉。22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发现李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后,立即将李某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李某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255.62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法院最终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说法 

人在饮酒后常常会有想睡觉、意识模糊的现象,醉酒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几率也更高,广大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以免因一时疏忽触碰法律红线,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来源: 湘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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