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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二手车信息行骗 上演“空手套白狼”
作者:贺婷 发布时间:2026-03-19 13:53:41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手车交易逐渐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但随之而来的二手车诈骗案件频发,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 日前,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钟某退赔三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6000余元。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被告人钟某帮远房亲戚罗某以购买二手车为由,虚构一辆二手别克英朗轿车低价出售信息,罗某信以为真,随后钟某以支付定金、保险费等为由骗取罗某12000余元,后以各种理由拖延车辆交付。罗某发现被骗后要求退款,被告人钟某退回其5000元。同年11月,被告人钟某又以合伙收购二手车为幌子,向二手车交易商刘某、李某虚构二手车低价出售信息,分别骗取二人定金9000元、10000元。收取定金后,被告人钟某并未收购二手车,而是将骗取的钱财用于日常开销。后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钟某被抓获。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结合被告人钟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等综合评判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说法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应选择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平台,以降低交易风险,同时要充分了解收集车辆相关信息,包括车辆的历史记录、过户记录、车辆来源等,并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核实,一旦发现被骗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
湘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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