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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驾驶酿事故 依法担责化纠纷
作者:金滢、彭玉   发布时间:2026-03-20 10:40:10


近日,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厘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赔付方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 

2025年3月,刘某驾驶无牌摩托车行驶至路口镇某路段时,与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李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及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0000余元。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进行了梳理,明确双方争议焦点。为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法官组织当事人双方到庭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引导原告李某就其伤情、治疗过程及损失构成进行了详细陈述。随后,围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所涉法律法规,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作了细致阐释,重点说明了责任划分与赔偿范围的认定标准,并指出刘某作为事故主要责任方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过多轮沟通与深入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逐步缩小意见分歧,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扣除刘某已支付的部分费用后,剩余款项由其分期履行。 

法官寄语 

无牌车辆并非免责车辆,驾驶无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这里需要特别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机动车上路需投保交强险;未投保交强险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来源: 莲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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