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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起纠纷 依法调解促履行
作者:罗梅、彭玉   发布时间:2026-03-20 10:58:33


近日,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庭前调解,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 

案情回顾 

2025年5月,原告刘某接受“货运帮”平台指派,为被告段某运输负极粉原料,约定运输费用为3500元。2025年5月27日,原告刘某发现平台仅支付3400元,尚有100元未支付。于是和被告微信沟通,随后让平台重新打款,原告随即按照被告意见将3400元原路退回。第二天,平台仅给原告支付100元,剩余运输费用一直未结清。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要上述费用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莲花县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明确争议焦点。考虑到双方是通过平台形成运输关系,且争议金额不大,具备调解基础。法官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向其释明了相关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双方就剩余运费的结算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于12月4日支付剩余运费。最终,双方自愿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案件顺利办结。 

法官说法 

依法履约是诚信底线,理性维权是法治路径。该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司法调解在化解民事纠纷中的独特价值。运输合同依法完成后,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希望各方在运输活动中增强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发生纠纷时理性沟通、依法维权,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来源: 莲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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