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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玩闹致伤引纠纷 法院调解护校园安全
作者:周姗、贺普兴 发布时间:2026-03-23 10:50:23
近日,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校园意外受伤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不仅化解了两家人的矛盾,更以案例为校园安全敲响警钟。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莲花县某小学课间操时段,学生邓某在玩耍时,被同学吴某抛出的三角尺不慎划伤左眼。学校立即将邓某紧急送医,经诊断,邓某左眼角膜穿透伤伴虹膜嵌顿、巩膜裂伤、前房积血,视力严重受损。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本就不富裕的邓某家庭雪上加霜。事发后,双方家长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邓某父母遂将吴某及其家长、学校一同诉至莲花县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万余元。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细致梳理案情发现,事故虽属意外,但邓某、吴某两家经济条件均有限,争议核心集中在赔偿数额核定与校方责任比例划分两大问题。为最大程度减少对两个家庭的影响,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启动“背靠背”沟通。 面对邓某家长,先耐心安抚情绪,再结合医疗单据、伤残鉴定等证据,逐项核算出合理赔偿金额,打消其对“赔偿不足”的顾虑。与吴某家长沟通时,重点释法说理,明确“无心之失”不代表“无需担责”,引导其正视侵权责任,同时也体谅其家庭经济压力。针对校方,承办法官结合校园安全管理职责,建议校方从保障学生权益角度作出适当让步。 最终,在情理法的多重疏导下,各方达成一致。校方自愿承担20%的责任,吴某家长承担80%的责任;考虑到吴某家庭实际困难,邓某家长自愿同意吴某家长分期支付赔偿款。 法官寄语 调解落幕,警示未停。在校园生活中,同学之间的玩耍要把握“安全度”。学校也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课间、体育课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主题教育,从细节处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来源:
莲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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