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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争端 温情调解了纠纷
作者:刘婷 陈垚宇 发布时间:2026-03-24 10:22:40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近日,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不仅赢得当事人好评,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2024年8月12日,原告刘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莲花县三板桥乡某路段时,与逆行而来的由被告赵某驾驶的临时二轮超标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赵某两人受伤及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赵某驾车驶离现场。为维护合法权益,刘某诉至莲花县法院。 法院调解 了解案情后,法官前往被告赵某家中,发现赵某身体欠佳且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支付高额赔偿。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法官多次与赵某沟通,在交流过程中,详细了解了赵某的家庭状况,同时也向其详细阐述了相关的法律责任与赔偿义务。同时考虑到存在原告拒绝与被告直面沟通的情况,法官积极与原告刘某及其家属取得了联系并且进行深入交流,并将赵某的实际情况如实告知,积极劝慰原告刘某,给予被告赵某一定的理解和宽容。在法官努力下,原告同意在赔偿金额与支付方式上让步,被告愿分期付款履行赔偿责任,最终双方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圆满解决。 法官寄语
交通事故纠纷关乎当事人切身利益,以调解方式处理,既能减轻诉累,又能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和谐稳定。希望大家出行严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遇纠纷保持理性,积极协商,必要时通过法律维权。 来源:
莲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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