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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运输过程中因整理货物受伤,责任谁来担?
发布时间:2026-04-08 11:38:02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件,司机在整理货物中受伤,责任该由谁承担?

基本案情 

张某与A公司通过线上运输平台达成货物运输协议,约定张某将一批1吨左右的圆钢运输至B公司。然而,运输途中张某发现圆钢散开导致车厢倾斜,于是其停车进入车厢内徒手调整圆钢。在此过程中,圆钢滚落至张某脚上导致其受伤住院。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A公司与张某通过线上平台达成运输合意,双方之间成立运输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协议约定,装货义务由A公司承担,A公司作为托运人负有对货物妥善包装的义务。但A公司并未安排专人至现场进行监督装货,货物因未采取妥善固定措施而散落,与张某的受伤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张某作为承运人,在进行运输前应对货物装货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货物存在装货不当的情况,应当及时提出或要求现场调整或拒绝运输,但张某出发前并未妥善检查货物装货状态,且发现圆钢散开后,未通知A公司重新装货,而是自行徒手调整,其受伤原因并非圆钢的散开,而是其不当处置圆钢的方式,如其能采取妥善的方式处置,应当可以避免受伤的后果,故张某自身对于受伤结果发生的过错较大。 

综上,法院判决由A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张某承担80%赔偿责任。张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无锡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后语 

物流运输过程中,装卸、整理货物致人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承运人风险意识薄弱,运输前疏于检查、评估货物装运状态,遇突发事件时未能采取恰当处置方式,进而导致受伤;另一方面,装卸大件重货通常需依赖吊车、叉车等专业设备,运输公司虽具备相应能力,但由于各种原因,托运人与承运人间关于装卸义务的约定不够明晰。最终,装卸任务往往由缺乏经验的发货人、收货人或承运司机承担,显著增加了事故风险。 

法官提醒,驾驶员应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规范装卸操作流程,运输公司在将运输业务转包给他人后,仍然应当对装货等相应风险进行严格把控,在运输前根据货物的性质提前做好风险评估。



来源: 惠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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