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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店铺的“完美”数据真的可信吗?
发布时间:2026-04-13 12:01:37
在网购时,消费者往往会关注店铺的销量、评价等数据,“销量破万”“全五星好评”的店铺能让消费者更加信任、放心下单。 但是,这些看似“完美”的店铺数据真的可信吗?请看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20年,李某经营了一家淘宝店铺,为了提升店铺销售量、吸引更多顾客购买,李某通过联系某刷单公司进行虚假刷单,随后店铺销量直线上升,实际生意也好了不少。 突然上升的销量引起了同行注意,不少店家纷纷来找李某“取经”,请他帮忙刷单,李某也欣然同意,帮助这些店家联系刷单公司,并从中获取提成。 2021年2月,由于淘宝店铺生意下降,李某觉得不如直接刷单赚钱,便开始专门从事刷单业务。他在购物平台联系网店商家,商定刷单提成,雇佣钱某等人为客服,将商家推送给某刷单团队,通过刷单的方式为商家作虚假宣传,虚增店铺商品好评和销售量,使商家获利。 经核查,2021年2月至2023年6月,李某伙同刷单团队共刷5万余单,金额达8578万余元,李某共获利18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通过刷单的方式对商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广告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 随着电商快速发展及网购市场不断繁荣,交易量、信用评价、商品评价等对电商商铺的作用愈加重要,极大地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近年来,电商商铺刷单现象频发,由此衍生出“职业刷单”的产业链。“刷手”通过虚假交易并作出虚假评价,提升卖家的信誉评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良性竞争环境,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商家,理应诚信为本、用心经营,通过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获取与之对等的收益。通过刷单等不法手段弄虚作假、误导消费者,定会付出代价,切勿以身试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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