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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礼物能赚钱?警惕直播间“高返利”陷阱!
发布时间:2026-04-14 11:13:13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件,在直播间里刷礼物,本是为了给喜欢的主播助力,图一把“情绪价值”,然而有一些不法分子 却利用这种互动方式“套路”他人钱财…… 【案情再回溯】 2024年4月,李先生在家悠闲地刷着手机,一则弹出的私信吸引了他的注意:“亲,你好,我们直播间刷礼物就能返现!机会难得!” 刷礼物还能赚钱?李先生被勾起了好奇心。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进入直播间刷了点礼物,而主播见状也抛出了更大的诱惑:“再刷满5000元,直接返你10000元现金!” 在高额回报的驱使下,李先生被直播间的话术一步步诱导,为了“解锁”更高的返还金额不断充值,在直播间累计投入了3500余元。 然而,当李先生满怀期待地索要承诺的“返现”时,对方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无音讯。此刻,他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掉进了精心设计的骗局,立即报警。 接到李先生报案后,警方行动迅速,顺藤摸瓜,很快将嫌疑人张某抓捕归案。随着调查深入,一个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审理定分争】 2024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马某某、陈某某、张某、严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共同商议,时分时合、互相配合,通过社交软件平台,虚构在其直播间内刷礼物可数倍返现等事实,诱骗他人在其直播间内赠送有价值的虚拟礼物,诈骗他人财物,并均分平台提现后的非法所得。 高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陈某某、张某、严某某等人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中,被告人陈某某、张某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马某某、严某某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部分犯罪属于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数额,判处张某、陈某某、严某某、马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法官提醒 】 广大网民在网络直播平台上消费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谨慎判断主播承诺的高额返利、刷礼物赚钱等宣传是否真实可靠,切勿被“天上掉馅饼”的诱惑蒙蔽双眼,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司法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任何形式的网络诈骗行为,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来源: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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