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宠物狗窜出马路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作者:王艾琳 发布时间:2026-04-16 10:04:45
宠物狗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谁赔偿谁?请看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4月29日下午,韩某饲养的宠物狗在某道路辅道上突然窜出道路,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的徐某发生了交通事故,宠物狗被压伤,徐某也摔倒,摩托车也损坏。事故发生后,徐某被送至医院治疗,于当日住院,入院诊断为右胫骨骨折、肋骨骨折,后于5月16日出院。经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宠物狗主人韩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徐某无责任。现徐某以双方就医疗费用的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诉讼来院,要求判令韩某赔偿其产生的医疗费用。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韩某饲养的宠物狗因突然窜出道路造成徐某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韩某作为饲养人依法应承担徐某因此所产生损失的赔偿责任。最终,凭发票、门诊病历、出入院记录等确定损失后,法院判决韩某赔偿徐某医疗费用损失近五万元。 法官提示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宠物狗牵绳的重要性。握好手中的牵引绳,它既是行人的安全绳,也是宠物狗的生命绳。让宠物狗自行在车辆人流间穿梭,是对道路上行人安全的漠视,也是对宠物狗的不负责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宠物狗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来源:
海陵区人民法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