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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车瞬间被碾脚,交强险、三者险到底赔不赔?
发布时间:2026-04-17 11:56:48
各位驾驶员、乘车人请注意!机动车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是出行的重要风险保障,但当事故发生在上下车的临界瞬间,伤者究竟是不予赔付的“本车人员”, 还是保险覆盖的“第三者”?请看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 近日,小龙与小强相约出游,由小强驾车、小龙乘坐副驾。 返程时,小强先上车等候,小龙在车辆右后方整理雨伞准备上车。因急于返程,小强未仔细观察车外情况便启动车辆,导致小龙脚部被车轮碾压受伤。 后续检查治疗共花费数万元,相关部门认定小强操作不当负事故全部责任,小龙无责。 理赔争议:保险公司拒赔,双方各执一词 小强先行垫付了全部医疗费,因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他认为相关费用可向保险公司理赔,无需自行承担。 可当他携带病历、缴费单、事故认定书等材料申请理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 小强难以接受:“我按时足额交保费,出了事故为啥拒赔?” 保险公司则表态:“事故发生时小龙正处于上车过程中,属于‘车上人员’。交强险、三者险仅赔偿‘第三者’即车外人员,因此其损失不在理赔范围。” 双方就小龙身份界定和理赔事宜争执不下,协商无果后,小强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划重点: 关键看“事故发生瞬间”!本案的核心争议的是: 上车瞬间被碾脚, 小龙究竟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第三者”与“车上人员”并非固定身份,而是基于特定时空条件的临时性认定,可随条件变化转化。判断的核心,就是看事故发生瞬间,当事人处于“车上”还是“车外”状态。 具体到本案,小龙被碾脚时,右脚仍在地面、双脚未完全离地,身体重心也处于车外,尚未完成“从车外到车内”的转化。因此,事故发生的关键瞬间,小龙仍属于车外人员,符合交强险、三者险中“第三者”的界定。 最终,法院重新核定小龙的损失,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此案为广大驾驶员和乘车人敲响警钟, 法官提醒大家留意以下两点: 1、驾驶员启动车辆前,务必仔细观察周边环境。 无论上车、下车、等红灯还是临时停车,都要全面排查车辆周边是否有人员、障碍物,切勿因急于通行疏忽大意,否则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并承担财产损失。 2、乘车人上下车需谨慎慢行。
务必确认车辆完全停稳后,观察周边交通状况,确保安全再开启车门上下车;尤其在马路边、非机动车道等人员车辆密集区域,更要提高警惕,规避意外风险。 来源:
泰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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