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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无法售出的车辆能退货吗?
发布时间:2026-04-24 11:04:59


车辆滞销,经销商通过各种促销手段也无法售出,那么滞销的车辆可以退货吗?请看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原告谢某与被告公司签订某品牌新能源汽车县区代理协议,约定原告代理销售被告公司电动汽车,有区域总经销权限。协议签订后,原告以5万元从被告处提品牌车辆一台并缴纳保证金5000元。因车辆在代理区域销量不好,原告口头委托被告将案涉车辆开回市区代卖。之后,被告店面因故关停,被告要求原告取回车辆,但原告拒绝取回车辆并要求退货退车款及保证金,双方协商未果成讼。 

淮阴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达成车辆二级销售代理协议,但未约定无法售出的车辆可以退货,国家目前对于经销商无法售出产品能否退货也无强制性规定,且从陈述、辩论及相关证据可以看出,双方并未达成退车合意,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退车及车款的请求不予支持,原告应当及时取回车辆减少损失。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5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今,新能源电动汽车发展势头迅猛,更新迭代迅速,“买新不买旧”理念深入人心。因此,经销商在代理车辆销售时,一定要提前进行市场调研,明晰退车、相关权益保障等合约条款,以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来源: 淮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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