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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盗版书籍 违法且侵权
作者:张晶晶   发布时间:2026-04-24 11:43:51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件,售卖盗版书籍,获利金额高达180多万。

案例背景 

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期间,被告人程某某和齐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侵权复制品,仍通过购买和销售盗版书籍牟取非法利益。程某某从不明来源处购买盗版书籍销售给齐某某,销售金额达88万元,非法获利5万元。齐某某则通过网购平台注册的网店销售该盗版书籍,累计销售12余万册,销售金额达250余万元,非法获利15万元。2022年9月6日,公安机关在齐某某租赁的仓库中查获盗版书籍23万余册,经鉴定,其中21万余册为盗版,货值金额达189万余元。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本案中,程某某和齐某某通过销售盗版书籍获取非法利益,主观上具有明显的营利目的。同时,两人销售的书籍经鉴定均为盗版,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审理判决 

经审理,法院认为程某某和齐某某的行为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鉴于两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并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处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扣押的盗版书籍均予以没收、销毁,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法官寄语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件,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盗版书籍,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该案例警示我们,尊重知识产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盗版行为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每个人都应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盗版产品。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盗版,支持正版,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环境。



来源: 淮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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