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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律师“真”欺诈!
发布时间:2026-04-28 10:12:04
为了处理民事纠纷,去找律师起诉,结果遇上个“假”律师!不仅事情没解决,还被骗了代理费,这是怎么回事呢?近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 案件回顾 2024年9月,王某为处理一起民事纠纷,通过某平台“律师咨询普法”推荐,与李某(昵称“李律”)取得联系,双方互加微信后,通过微信进行沟通,约定由李某全权处理王某与案外人周某民事纠纷出庭事宜,同时商定王某支付李某1500元代理费用。王某按照约定,将委托代理合同签字版邮寄给李某,并将相关代理费用汇至李某个人账户。 后王某与周某民事纠纷案件被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王某认为李某在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与其沟通代理事宜,其行为构成欺诈,双方签订的民事代理服务合同应属无效,李某应退还全部代理费用。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与李某沟通洽谈过程中,一直认为李某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李某应当及时如实告知王某自己并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李某隐瞒其非律师身份与王某沟通代理事项,王某因此产生错误判断,继而签订民事代理服务合同并支付代理费,李某的行为构成欺诈。王某作为受欺诈方有权要求撤销其基于错误判断作出的委托行为,为此支付的代理费用,李某应当返还。综上,法院依法判令李某返还王某代理费1500元。 法官提醒 假冒律师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使当事人错过最佳维权时机。同时,这种行为也极大地扰乱法律服务行业的正常秩序,破坏律师行业的专业形象和声誉,严重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任。 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时要核实资质,查看对方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并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当地律师协会官网等官方渠道进行查询核实,也可以向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当地司法局查证。同时,沟通方式需要谨慎,尽量选择实地探访律所或通过官方网站等正规渠道寻求帮助,避免仅通过网络聊天工具、电话沟通,更不要轻易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来源:
沭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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