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毛孩子”生病自行诊治?悔之!
发布时间:2026-04-30 10:33:00
随着“毛孩子”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一员,宠物经济迅速升温,相关纠纷也随之增多。宠物医疗、产品质量、服务合同等新型法律问题不断涌现,司法实践仍在探索中。在此背景下,调解机制以其灵活、高效、情理兼顾的特点,为化解此类纠纷提供了可行路径,既缓解了诉讼压力,也促进了社会和谐。请看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失而复得,得而复失,那段时间我心里就跟过山车似的!”在鼓楼区法院调解中心,25岁的原告张寒向调解员倾诉。 张寒是一名网络程序员,喜欢宅家。为避免孤独,他养了三只不同品种的猫咪陪伴自己。其中一只蓝猫喂了5、6年,非常淘气,把新买的沙发抓得都是洞。一怒之下,张寒把它交给了猫贩子。 可辗转一夜,张寒还是舍不得。第二天,他又从猫贩子那里把蓝猫接回来。可猫咪变得无精打采,不吃不喝,没几天身上还长满了猫癣。 “准是传染上病毒了!”张寒上网一查,说某种药专治猫藓。他在一家网购平台搜索,找到一家离自己最近的网店,和店主王某说了猫咪的病情,还发了几张猫咪患处的图片。 “常见病,好治!我们五钻老店,保证药到病除!”王某信誓旦旦。 货到了,是几粒蓝色胶囊,没包装,也没使用说明。王某通过旺旺告诉张寒服用方法和剂量。张寒心想对方有经验,又是老店,肯定没问题,就把药粉掺在猫条上,哄着蓝猫吃下。 可蓝猫病情越来越重,爬都爬不起来了。 张寒每次和王某联系,王某都说在排毒、正常现象,要等等看。一直到这天清晨,张寒醒来发现蓝猫吐着舌头、一动不动,身体早已僵硬。 “肯定是半夜去的喵星!”伤心之余,张寒上网质问王某,没想到自己被拉黑了。 张寒将王某告到了鼓楼区法院,要求张某承担销售伪劣产品责任,赔偿共计11500元。 法院审理 该案审理难点在于如何确定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蓝猫尸体已经灭失,无法明确死因,不能认定系因服用王某药物所致。又因药物成分不详,是否有害亦不能确定。此外,蓝猫疾病未经专业医师诊断,张寒自行购买药物为其治疗,自身也具有过错。 经五次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王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张寒500元结案。 法官说法 面对高昂的司法鉴定成本(可能超过诉讼标的)与事实真伪不明的困境,法院选择调解结案具有显著优势。一方面,被告作为经营者,其违反关于产品标识的规定,存在明显经营瑕疵;另一方面,这种平衡各方利益的解决方式,特别适合标的额较小但情感投入较深的宠物纠纷。
本案为宠物主敲响三重警钟 2、网购药品需核查“三证”(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质量合格证),对“三无”产品应保持警惕; 3、注意证据保存,包括诊疗记录、药品包装、支付凭证等。
“爱它,就给它稳稳的保护”。饲养者应认识到,“毛孩子”不仅是情感寄托,更是法律意义上的特殊财产,对其养护应尽到谨慎义务。唯有行业规范与主人责任意识同步提升,才能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 来源:
鼓楼区人民法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