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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游戏账号又偷偷找回?贪心玩家“自讨苦果”
作者:戴伟、张丹英   发布时间:2026-05-09 10:01:36


“一手交钱,一手交号”本是游戏账号交易的正常流程,然而却有玩家破坏规制,出售账号后又通过实名认证“找回”。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给游戏账号交易敲响了合规“警钟”。 

2024年7月,某公司与杨某签订了《游戏(微信)账号转让合同》,以1300元的价格向杨某购买其名下微信账号,某公司按照约定支付转让款后,杨某也向对方交付了游戏账号。 

然而,交易完后不久,公司发现所购买的微信账号被实名制“召回”(即杨某通过账号实名认证信息重新夺回账号控制权)。公司立即联系杨某,要求其配合申诉找回,但杨某协助申诉无果。公司认为杨某违约,遂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返还转让款1300元并支付违约金39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在网络上向杨某购买游戏账号的事实清楚,双方成立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公司依约向杨某支付费用后,杨某应依法、依约向某公司履行给付账号的义务。但杨某交付账号后又未经允许自行将账号找回,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故对某公司主张返还转让款1300元的诉求依法予以支持。至于违约金,案涉《游戏(微信)账号转让合同》约定违约方应赔偿200%违约金,现杨某违约,某公司有权主张杨某支付违约金,但其主张的计算标准过高,远远超出其损失,故酌情调整违约金的数额为390元。综上,判决杨某返还转让款1300元并支付违约金390元给公司。判决作出后,杨某自觉履行了付款义务。 

【法官提醒】

游戏账号虽为虚拟财产,但受法律平等保护。交易双方需遵守契约精神,平台也应完善账号管理机制。唯有“合规交易+诚信履约”,才能让虚拟财产交易更安全、更有序。



来源: 武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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