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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想拿双倍工资?法院:不支持!
发布时间:2026-05-12 10:01:34
入职时没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时就一定能要求双倍工资差额赔偿吗?别轻信“不签合同=双倍工资”,法律上还真有特殊情况。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以此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曲江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用公正判决引导理性维权,护航企业诚信用工。 小明于2023年入职A公司,公司第一时间便将全套入职资料交于小明,小明因对协议中的部分内容有异议而未在合同落款处签名。在离职时小明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曲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后又因对仲裁结果有异议而诉至曲江法院。 曲江法院审理认为,A公司在小明入职前便将包括《劳务协议书》在内的入职资料交由小明,而小明在填写个人信息后拒绝完成签名,是导致协议未成立的主要原因。二倍工资制度是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A公司已主动完成初步缔约义务,不存在规避签约的主观恶意。虽然案涉协议为“劳务”,但双方在实际履行中亦按协议约定支付工资并履行劳动义务,证明双方均已知晓相关内容。综上,曲江法院驳回小明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作出后,小明上诉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表示,劳动合同法的二倍工资制度立法本意旨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非为极个别不诚信行为提供“获利空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将自身过错转嫁由用人单位承担。 该案不仅是对劳资权责的清晰界定,更是司法护航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曲江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类案普法宣传,引导劳动者树立理性、诚信的维权观念,摒弃不当诉求。另一方面指导用人单位完善用工管理,筑牢用工合规根基。同时秉持同等保护理念,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依法保障企业正当经营利益,以司法裁判净化辖区用工环境,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护航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来源:
曲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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