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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项目设骗局 男子获刑九年
发布时间:2026-05-13 10:59:27


“我是某某公司的工作人员,最近承接有工程项目,交给你做,我放心……”你以为承接到了好项目,实际上早已成为诈骗分子的“提款机”。工程项目投资需谨慎,小心“馅饼”变“陷阱”!近日,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虚构工程项目诈骗案。 

邓某曾是电网巡线通道及塔头硬化等项目工程承包商雇请的施工人员,因工作原因他逐渐熟悉有关流程,结识了一些个体老板。2023年8月起,他萌生了利用现有“人脉”实施诈骗的想法。邓某开始冒用乐昌市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名义,编造不存在的巡线通道等工程项目,称可将项目交由被害人承接、施工。邓某在没有承接工程能力、资质的情况下,以带被害人查看“假现场”、伪造公章、签订虚假工程合同的方式一步步取得了多名被害人的信任。此后,邓某谎称“需要代工人缴纳保险费”“购买工具材料”等,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6万余元。2025年4月23日,检察机关以邓某涉嫌犯诈骗罪向乐昌法院提起公诉。 

乐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邓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工程项目,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乐昌法院依法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7万元;其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返还各被害人。邓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工程项目内容复杂、流程繁多、涉及金额较大,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设局行骗。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承揽工程请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谨慎细致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可以通过查询官方网站、查看资格证书等多种方式验证,确保工程项目的真实性,避免因一时疏忽落入诈骗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来源: 乐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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