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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广告不审核就发 男子发虚假招聘信息获刑
发布时间:2026-05-15 10:50:46
“精准定位,同城速推!”这曾是被告人曾某为其微信朋友圈广告业务打出的响亮口号。然而,这份看似高效的“本地化推广”,因其“只顾收费、不问真假”的运营模式,最终令他站上了被告席。近日,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被告曾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曾某经营一家名为“晓晓传媒”的工作室,通过持有的大量微信号在朋友圈为他人发送广告,从事微信推广生意。广告内容一般为招聘长工、兼职、转让店铺、出租房屋等,微信号以全市各县(市)命名,如南雄速推、始兴速推、仁化微传媒、新丰微传媒等,以针对性地开展线上推广。2024年2月至3月,一微信名为“青葱郁郁”的用户联系曾某,要求其发布“招聘客服”广告。曾某在未审核广告真实性的情况下,先后两次收取对方共576元,通过其掌控的多个工作微信号,在朋友圈连续多日广泛推送该广告。 正是这则虚假招聘广告,将被害人陈某引入诈骗陷阱。她看到广告后添加招聘方微信,被诱导下载一款名为“falabella”的涉诈APP,并在“刷单返利”的诱惑下多次充值,最终被骗28748元。 新丰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犯罪信息,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且已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处曾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其违法所得及用于作案的28部手机均依法追缴、没收。 法官说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社交平台从事推广服务的从业者,必须切实履行审核义务,对招聘、理财等敏感信息要重点核实,绝不能为了牟利而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广大网民亦需要提高警惕,面对“高薪招聘”、“轻松赚钱”等诱惑信息时,务必多方核实,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来源:
新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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