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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赔钱“私了”?你可能被碰瓷了!
发布时间:2026-05-15 10:55:35


本以为能靠“碰瓷”致富,结果“喜提”铁窗生涯。近日,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索要高额赔偿敲诈勒索案。 

张某、刘某、王某等人组成犯罪团伙,以三轮车司机群体为目标,驾驶租用的豪华品牌汽车,在被害人车辆变道时,从后方加速行驶,以此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存在违反交通规则、无证驾驶、车辆手续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害怕被查处、赔偿高额的修车费等心理,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恐吓从而敲诈勒索钱财。2022年至2024年期间,张某、刘某、王某等人在广东、江苏、河南、湖南、安徽、浙江、江西等多个省份、地市,通过此方式共敲诈勒索高达56宗。 

新丰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刘某、王某等犯罪团伙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通过碰瓷三轮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有组织实施敲诈勒索,非法索取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经济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敲诈勒索罪,遂判处张某、刘某、王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至2.5万元。 

法官提醒 

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驾驶车辆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遇到可疑情况,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要被碰瓷者的言语威胁吓到,第一时间报警,若当时无法报警,请留存好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录音录像等证据,事后立即报警寻求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来源: 新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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