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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曼:新的“风暴”已经出现
发布时间:2026-05-22 11:29:59


影视作品的火爆,使其衍生出的系列玩具深受大众喜爱。“奥特曼”作为动漫影视作品中的经典IP,在我国拥有极高人气。然而现实中,“奥特曼”面临的“风暴”却不再是如何勇斗剧中怪兽,而是如何打击侵权盗版。请看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2019年起,日本某公司对“奥特曼”系列的多项美术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后于2022年7月1日、2023年2月10日将其拥有的系列影视作品及作品名称、角色名称、道具等多项艺术元素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权利授予某华公司在我国行使。 

2024年,某华公司代理人发现,苏某某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网店内销售侵害“奥特曼”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儿童玩具商品,于是,某华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作品出自影视作品的卡通角色形象、道具,神态各异、结构独特、特征鲜明,具有较强的独创性和艺术性,构成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苏某某未经授权、许可,在某购物平台上公开销售与涉案美术作品相同的商品,已侵害某华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作品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知名度、涉案店铺的经营规模及经营期间苏某某的过错程度及纠错态度、某华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依法判决苏某某赔偿某华公司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20000元。 

法官提醒: 

热门影视作品打造的IP形象及周边产品通常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蹭IP的热度与流量生产、销售侵权商品,必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大商家与消费者都应从自身做起,树立版权意识,尊重、保护原创,切勿做侵权行为的“实施人”或“助推者”。



来源: 潮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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