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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掉包”挣差价?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6-05-25 11:35:21


看似已经“物归原主”并签收确认的自行车,竟早已被“狸猫换太子”?近日,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对一场因“掉包计”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男子将女友出资购买的高端自行车调包并私自变卖,需要为该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本案情        

阿梅与阿华(均为化名)原系情侣关系。恋爱期间,阿华以资金周转为由,请求阿梅代为支付其选购的价值2万元的高端自行车及装备,并承诺“次日还款”。阿梅付款后,阿华并未履约还款。双方分手后,阿梅要求返还车辆,阿华竟将原车以1万元价格售回店家,转而置换了一台仅价值1800元的二手自行车交还阿梅,从中赚取差价8200元。为制造履约假象,阿华还诱使阿梅在夜间交接时签署了“已收到原物返还”的说明。数日后,阿梅方才察觉受骗,经协商未果,最终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清新法院经审理认为,综合双方微信聊天记录,阿梅从未同意阿华将车辆视为赠与的提议,且后续持续要求返还车辆,足见双方并无赠与合意。阿华未按约还款,反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并以次充好牟取差价,其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阿梅的财产权益。据此,法院判决支持阿梅的诉讼请求,要求阿华返还相应购车款。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尤其在亲密关系中,双方更应明晰财产界限,妥善保留交易凭据与沟通记录。法官提醒,情感的信任不应成为侵害他人权益的挡箭牌,清晰的法律关系与诚信守约,才是维系良性社会交往的基石。



来源: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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