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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找关系就能“捞人”?
发布时间:2026-05-26 10:44:46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若符合法定情形,有权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属“捞人心切”的心理,以有熟人可以“找关系”办成事,承诺能帮忙办理取保候审,实则是骗取财物。请看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黄某因其丈夫涉及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欲通过找关系帮其丈夫办理取保候审。经人介绍,犯罪嫌疑人潘某结识了黄某。潘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帮助黄某办理其丈夫取保候审的情况下,虚构其为律师且“有关系”的事实,骗取黄某共计人民币5.5万元,并在事情败露后将黄某的电话、微信拉黑,以逃避黄某的追偿。刑事立案后,潘某的家属向被害人黄某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黄某谅解。 

判决结果 

佛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5.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坦白情节、其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表现,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官提醒 

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监督机制,不会因为所谓的“关系”而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在面对亲人涉案的情况时,家属应保持冷静,相信法律的公正,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等听信不法分子吹嘘,落入诈骗分子的陷阱。



来源: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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