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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改门占道,那可能“越界”了!
发布时间:2026-05-27 10:07:01


原本宽敞的过道,却被一扇门占去大半边?你以为改个门是小事,但改的门侵占公共空间,不仅容易产生邻里纠纷,还可能是跨越法律红线的行为。

近日,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基本案情 

甲某是某小区的业主,乙某是其邻居。两户入户门相邻且成90度,共用一条公共通道。乙某的入户门斜对着消防通道的逃生门,甲某出行必须从乙某门前经过。根据原有的设计图显示,双方入户大门开启方向均为内开。 

乙某在装修涉案房屋时将入户大门的开启方向改为外开,甲某对此表示异议,并向涉案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物业管理公司于2023年11月向乙某出具了《装修整改通知书》,载明:开向疏散走道间的门扇开足后,不应影响走道及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建议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入户门外开整改为入户门内开。 

现场勘察发现,乙某的入户门开足时占用公共通道90厘米余,甲某可通行的宽度不足30厘米。甲某认为因乙某门向外开,使得其出行受阻,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甲某遂将乙某起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英德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某更换开门方式,严重影响了甲某及其家人的出行,而案涉房屋的原有设计显示双方的入户门均为内开,该方式不会对双方产生不良影响,同时符合案涉房屋的原有设计规划,有利于维护双方人身安全、消除出行的不利影响。法院故从有利于双方生活的原则出发,对甲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遂判决乙某将入户门开门方式改为内开方式。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买房后,将房子按照自己的喜好装修,本是人之常情,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的装饰和修整。如本案中,乙某在装修时,擅自改变入户门向外开,侵占公共空间,导致甲某出行受阻的行为是不可取的。除此之外,现实生活中,业主在装修房子时,还应该留意消防设施改不得,装修时间避开群众休息时间,建筑垃圾不乱丢,出现问题邻里间友好沟通。 

法律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来源: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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