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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非法无线卫星机顶盒?刑责等着你!
发布时间:2026-05-27 10:13:09


表面售卖各类数码产品,实际售卖非法无线卫星机顶盒,无论你是开3C数码店,还是做代购,这类“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近日,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售卖非法无线卫星机顶盒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18年至2022年期间,林某明知销售非法无线卫星机顶盒是违法行为,仍利用其经营的电器五金店,向陈某(已被判刑)采购非法无线卫星机顶盒及联系续费, 并在送货单上以“数码音响C”“B款先科音响”等字样代替非法无线卫星机顶盒加价销售。经核算,林某从中共计非法获利1万余元。2024年3月,林某主动向有关部门退缴违法所得1万余元。 

案件结果 

英德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销售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及提供续费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林某具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主动退缴清违法所得,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林某向相关部门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 

使用非法广播电视接收设备、软件,极可能存在干扰破坏网络安全、危害国家安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广大经营者切勿为了一时的利益,售卖非法无线卫星机顶盒;消费者亦应选择正规的渠道购买和使用广播电视接收设备,避免触及法律红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来源: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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