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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搭讪?小心是陷阱!
发布时间:2026-05-27 10:20:33
近日,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件,路遇开着豪车的“富商”过来搭讪,小心是骗子精心设计的一场圈套。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黄某驾驶租赁的宝马汽车(未悬挂车牌号)来到佛冈县石角镇,谎称自己是外地商人,以联系接头人为由假意向李某借用手机热点打电话。在取得李某信任后,黄某以借钱为由搭载李某到某商行。李某在该商行通过支付宝兑换了3800元现金和购买了1060元洋酒,并把兑换的现金和购买的洋酒共计4860元财物交给了黄某。黄某以事先10元购买的玫瑰金色戒指作为质押物交给李某,称日后会还钱并赎回戒指。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其亲属退还被害人李某4860元现金,并取得李某谅解。 【裁判结果】 佛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人民币48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官提醒】 如今,骗子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如遇他人搭讪时务必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他人编造的“紧急情况”“高额回报”等说辞,涉及财物交易时更要谨慎核实对方身份与目的。如遇可疑情况,应及时与亲友沟通或报警,避免财产损失。 来源: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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