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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发布时间:2026-05-28 10:54:33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典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讲诚实、重诺言、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如一方违反诚实原则,违反约定,另一方有权向其主张权利。请看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黄某入住冯某在汤塘镇经营的温泉民宿,在房间内跌倒,当晚被送到医院就医。次日,黄某报案,经派出所民警调解,黄某与冯某签订调解协议,约定黄某先行去医院治疗,后拿发票向冯某报销八成医疗费用,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再以此事追责。之后,黄某再次就医治疗。后因冯某未依照协议支付相关费用,黄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冯某支付医疗费用等赔偿款。

裁判结果 

佛冈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与冯某就人身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了协议,该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应为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法院根据黄某与冯某的调解协议,依法判处冯某支付黄某赔偿款8394元。黄某不服判决结果遂上诉,清远中院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信守自己的承诺。本案中,黄某和冯某签订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理,属于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悖社会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该协议合法有效。但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履行协议一方承担继续履行义务等违约责任。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双方也可在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后,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审查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确定的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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