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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人劳动报酬 万宁一男子获刑九个月
发布时间:2026-06-02 11:03:54
近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件,“辛苦干活拿不到钱”是劳动者最担心的事,可偏偏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恶意拖欠工资,甚至在被责令整改后仍拒不配合,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2022年4月,某劳务服务公司将万宁某工地土建项目的木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等劳务分包给被告人陈某。期间,陈某雇佣工人施工。 2022年12月,陈某与劳务服务公司结算工程造价总计人民币91万余元,因部分工程量未完工,公司实际支付88万余元,但是陈某仍旧拖欠了汪某等2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21万余元。 为督促陈某支付劳动报酬,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其送达《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并多次电话联系陈某,然而陈某未在通知书指定期限内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且一直拒接电话。 2023年7月16日,被告人陈某被抓获到案,后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拒不到案,于2025年2月17日再次被抓获到案。目前,被告人陈某偿还了部分拖欠的劳动报酬。 万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拖欠26名工人的劳动报酬共计21万余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且一直拒接上述部门的电话,有逃匿的行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对用工方而言,“欠薪逃匿”绝非“躲一时”的办法,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犯罪行为,切勿心存侥幸;对劳动者来说,遭遇欠薪要及时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维权,莫让“血汗钱”白白流失。 来源:
万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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