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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星买票擦亮眼 “黄牛”诈骗终获刑
作者:赵苑彤 陶君婵   发布时间:2026-06-03 10:43:04


随着演出市场持续升温,热门演唱会门票往往一票难求,常有不法分子借机设下票务骗局,侵害群众财产安全。近日,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假借售卖演唱会门票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            

基本案情      

2025年,被告人方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虚假票务信息,虚构其有某明星演唱会门票出售的事实,骗取被害人黎女士20.904万元、被害人陈先生11.918万元,共计32.822万元。后方某某将诈骗所得资金用于日常开支和充值游戏。2025年5月,方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      

江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2.82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方某某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方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被告人方某某退赔被害人黎女士20.904万元,退赔被害人陈先生11.918万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文化演出市场持续繁荣,演唱会等大型活动购票需求旺盛。消费者在购票过程中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各类购票陷阱,牢记“三不”原则: 

1.不轻信“非官方渠道”。务必通过官方平台购票,对社交软件,论坛、微信朋友圈、闲鱼等发布的“内部票”“转让票”信息保持警惕; 

2.不提前私下转账。拒绝微信、支付宝私下交易,坚持通过正规平台的担保支付功能交易; 

3.不点击陌生链接。警惕虚假购票网站或钓鱼链接,避免个人信息与资金被盗。



来源: 江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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