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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获刑15年 法院:毒品犯罪零容忍
作者:黄爱纯   发布时间:2026-06-04 11:36:33


有毒必肃,贩毒必惩!毒品不仅严重损害人体健康,还极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定。近日,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农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农某某为实现贩卖毒品的目的,与朋友相约在江南区某奶茶店商议如何将毒品带回老家。到达奶茶店后,农某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农某某身上查获毒品可疑物2小包,净重分别为0.61克、0.43克。随后,公安人员又在农某某位于江南区五一路的房屋中查获毒品可疑物1包,净重为194.66克,同时还查获电子秤、塑料勺、白色透明塑料封装袋等物品。经鉴定,从查获的3小包毒品可疑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即俗称的冰毒。  

法院判决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农某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且涉案毒品数量达50克以上,依法应予严惩。农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农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根据农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该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农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毒品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害公民身心健康,历来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重点对象。本案中,公安机关从农某某住所内查获毒品冰毒共计194.66克,并发现电子秤分装袋等专业工具,足以说明其并非出于个人吸食目的而是为了实施贩卖做准备。此外检测报告显示农某某本人并不吸毒,进一步印证了其主观上贩卖故意。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此类情节严重的毒品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法院据此以贩卖毒品罪对农某某定罪量刑,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有力打击了贩毒分子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与震慑力。 

毒品危害极大,但仍有不法分子心存侥幸,妄图通过贩毒牟取非法利益,最终难逃法律制裁。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切勿触碰法律底线。家庭幸福来之不易,切莫一时贪念毁掉家庭和自己的人生。



来源: 江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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