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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彩礼金兑现抚养费 司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作者:韦汉克 韦峰 发布时间:2026-06-05 10:58:12
涉子女抚养费案件关乎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是法院执行工作的核心民生事项。近日,广西马山县人民法院办结一起抚养费执行案,面对被执行人无传统可供执行财产的僵局,执行法官打破思维定式,精准锁定其即将收取的彩礼金这一预期合法收入,成功执结全部抚养费,以积极履职诠释司法为民初心,用民生小案讲清法治大道理。 案情回顾 2007年12月,韦某与林某经他人介绍相识,2010年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婚后二人感情淡薄、常因琐事争吵,2022年3月韦某首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夫妻关系仍无改善,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2023年6月,韦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两名子女由韦某抚养,林某每月支付每个孩子642元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判决生效后,林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近两年来分文未付。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的韦某生活压力陡增,多次协商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线下走访,未发现林某有足额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传统可供执行财产,林某还刻意回避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攻坚 子女抚养费直接关系未成年人的生存与成长,马山县法院将此类案件列为节前民生执行重点案件。本案执行法官摒弃传统执行思路,主动拓宽财产调查范围,通过走访林某亲友、邻里,深挖其生活轨迹与潜在财产线索。 执行过程中,法官获悉关键线索:林某即将再婚,再婚对象将向其交付一笔彩礼金。执行法官当即判定,该笔彩礼金虽未实际到账,但属于林某即将获得的合法预期收入,具备可支配性与可变现性,符合可供执行财产的法律特征。为防止彩礼金交付后被转移、隐匿,执行法官及时前往林某家中,向其及亲属释明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明确彩礼金可作为执行财产的法律依据。经过法治宣传与思想引导,林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配合履行了全部抚养费,案件圆满执结。 法官说法 这起标的不大的民生小案,破解了执行难题、守护了未成年人权益,更清晰阐释了两条核心法治道理: 一、可供执行财产,不只是“看得见”的有形资产。法律意义上的可供执行财产,并非仅指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传统有形财产,还包括无形财产权、合法预期收入等财产性利益。只要该利益归属于被执行人、具备可支配与可变现属性,即可依法执行。本案中林某即将收取的彩礼金,属于其合法预期收入,依法可纳入执行范围。 二、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免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是法定强制义务,婚姻关系解除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必须依法支付抚养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
马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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