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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分享”、包厢开“毒趴”,如此“好客”真“刑”
作者:姚鹏飞   发布时间:2026-06-08 10:11:48


不制造毒品、不贩卖毒品,只是容留他人吸毒也会构成犯罪?答案是肯定的,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同样构成犯罪。无论提供的场所是在自己家里,还是在酒吧包厢或者车里,都会涉嫌违法犯罪。请看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的一个凌晨,被告人陈某能利用自己的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宾阳县宾州镇碗窑山路上容留蓝某、胡某、胡某强在车上吸食毒品氟胺酮。经鉴定,被告人陈某能和吸毒人员蓝某、胡某、胡某强的头发中均检出氟胺酮、去甲氟胺酮成份。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能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法院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陈某能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二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13日晚,被告人张某佑预定了位于宾阳县城的某酒吧一间包厢,并约黄某等七人到该包厢喝酒。次日凌晨1点,张某佑提供了一支毒品电子烟,容留包厢内的黄某等七人共同吸食。凌晨5点,公安民警前往该包厢进行检查,抓获了张某佑及其他吸毒人员。经现场检测,黄某等七人的依托咪酯呈阳性。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佑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张某佑曾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法院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张某佑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容留他人吸毒,法不能“容”。一次性容留三人以上(包含本数)吸毒即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同时,容留的场所不仅包括自己的住房、经营的铺面,也包括临时的出租房、酒店、KTV、饭店包厢,甚至是车、船等交通工具。即使是自认为隐蔽的车里或者酒吧包厢,只要触犯了刑法就会受到正义的审判,切勿以为变换地点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我们不仅要自觉抵制毒品,也要勇敢地对身边吸毒的人说“不”,切忌“讲情义”“要面子”,容留他人吸毒就是触犯法律。 

  



来源: 宾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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