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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变“毁容”商家拒担责 法院厘清责任定赔偿
作者:蒙鸿红   发布时间:2026-06-09 11:31:02


近日,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件,医美毁容该找谁维权?

2024年初,家住广西的王女士(化名)经熟人介绍,来到当地一家美容美体馆进行脸部美白祛斑项目。美容馆老板韦某为王女士提供了仪器破皮操作服务,并收取了相应的技术服务费用。术后,韦某指导王女士自行购买了一些配套产品配合使用。然而,变美的期待却变成了噩梦的开始。术后不久,王女士面部开始出现干红、发痒、脱皮等症状。起初王女士以为这是正常的术后反应,并未太过在意。然而情况越来越严重,面部皮肤开始出现化脓感染。王女士立即向韦某反映情况,并根据韦某的指导使用产品进行修复。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复,王女士面部症状有所改善。

看着皮肤有所好转,王女士想着再尝试一次,“毕竟之前效果好起来了,再做一次应该能彻底好了”,王女士这样想。然而,命运和她开了一个更大的玩笑。第二次操作后,王女士面部再次出现之前的症状,而且比第一次更加严重——面部皮肤出现大面积化脓感染,反复溃烂。 

这次,王女士慌了。她开始频繁往返于各大医院和美容机构,进行治疗和修复。然而由于受损时间太久,加之在多家机构进行了后续治疗,面部症状始终未能明显改善。“本来想变美,结果差点毁容。”王女士身心俱疲,“每天照镜子都很痛苦,出门都要戴口罩...”更让她心寒的是,当她找到韦某讨要说法时,韦某却表示:“万一是你自己买的产品有问题呢?怎么能证明是我的责任?”

法院审理             

无奈之下,2025年王女士将韦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万余元。庭审中,韦某对责任认定提出异议,双方遂申请司法鉴定,试图明确面部损害与美容操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鉴定过程中接连遭遇难题:双方提供的检材不充分、不完整,王女士面部受损已时隔较久,且其在多家机构接受过后续治疗,鉴定机构最终答复无法明确因果关系。按照举证责任分配一般原则,王女士或将因证据不足面临事实难以认定的困境。 

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划分举证责任,而是全面、客观梳理案件事实,结合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形成核心意见,以此为基础开展调解工作:其一,从时间关联性来看,王女士在韦某处接受面部破皮技术操作后,短时间内便出现多种不良症状;其二,从排他性来看,事发期间王女士并未接受过其他美容服务;其三,结合上述事实可认定,王女士接受侵入性医美操作后遭受身体损害系基本事实;其四,举证责任转移,韦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王女士的面部损害系自行购买产品或其他原因所致。 基于法官梳理的案件事实和意见,法院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韦某一次性向王女士赔偿损失3万元。目前韦某已履行完毕,这起因医美引发的消费纠纷就此妥善解决。          

法官说法

本案是典型的因美容服务引发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消费纠纷。如今,选择医美项目提升颜值的消费者日益增多,而因医美机构操作不规范、引发纠纷后拒不担责等问题导致的维权事件也屡见不鲜,本案的核心难点正是医美损害中的因果关系认定。 

医美纠纷的因果关系认定兼具专业性与复杂性,通常需通过司法鉴定予以明确,但在鉴定无法开展的情形下,法官可结合案件事实,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梳理案件核心事实,以此厘清双方责任,推动纠纷化解。    

法官提醒                   

致医美机构        

医美机构应当严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坚持规范诚信经营,始终将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在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后,应积极主动沟通处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切勿推诿扯皮。      

致广大消费者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变美更要守住安全底线,法官为消费者梳理了四点医美维权提示: 

1.谨慎选择机构,务必挑选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医美机构,仔细查验营业执照、相关执业资质证明等文件; 

2.重视知情同意,详细了解医美服务的具体内容、预期效果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与机构签署书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完整留存证据,消费过程中注意收集并保存病历、付费凭证、术前术后对比照片、沟通记录等相关材料; 

4. 理性选择维权途径,一旦发生医美纠纷,及时通过合法方式维权,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相关行政部门反映,亦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再次提醒:医美变美需谨慎,科学选择、留存证据是前提,遭遇侵权后理性维权,才能让美丽不“踩坑”。



来源: 城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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