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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车过闸,小心“当头一棒”!
作者:梁欣竹   发布时间:2026-06-11 10:00:27


为了安全有序管理,物业公司一般都会在小区车库出入口设置人车分流及停车道闸,而某些行人或骑车人为图一时便利或者意图规避缴纳停车费用,往往会紧跟前车,待闸门打开时“丝滑”蹭入,这种看似“便利”的小举动,实则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抱着侥幸心理跟车并抢先过闸,导致他人受伤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那么谁该为这场“意外”买单呢? 

案情回顾 

原告覃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到柳州某小区,在非机动车道闸前使用付费门禁卡刷卡后正准备通行,此时被告梁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抢先通过道闸,紧随其后的覃某在出道闸时被下降的闸杆打到后电动车发生失控,导致其摔倒受伤。 

法院审理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梁某明知覃某已刷卡正准备通行的情况下,自己未刷卡却抢先一步通行,导致道闸因识别已有车辆待通行,闸杆自动下放打到随后准备通行的覃某,梁某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应对覃某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梁某提供的证据则称事发时案涉非机动车道闸上并未设置有“一车一杆,请勿跟车”的警示标识,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亦应对覃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审理,法官酌情支持梁某按80%、物业公司按20%承担对覃某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一场看似普通的意外,却折射出日常生活中常见且容易被忽视的安全隐患。我们作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规则意识和风险观念。在通过道闸、门禁等区域时,自觉遵守“一车一杆”、“严禁跟行、超车”等规则,做到仔细观察、减速缓行,而不是图一时方便尾随前车、冒险穿行。法官提醒:守规矩,莫任性,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来源: 柳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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