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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引争议 法院判了
作者:刘艳慧 发布时间:2026-06-11 10:11:01
近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邻居把空调外机装在自己家窗外,邻里关系该如何维护,法院又该如何审理? 案情简介 原告和被告系楼上楼下邻居关系,住在4楼的原告安装空调时发现,住3楼的被告未经其同意、未按物业要求,在原告飘窗下安装了空调外机,占用原告安装空调位置并产生了额外费用。被告辩称物业公司并未告知被告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被告安装方式合理合法可行,被告对共有外墙有使用的权利且专业空调安装师傅也明确告知房间空调外机适宜安装在上方位置。该物业服务中心称在小区居民收房入住时已发布《通知》,内容为“现把小区住宅部分的空调外机规划的安装位置告知小区业主。住宅部分(不包括商铺)的空调外机安装位置是:住宅自家飘窗下的百叶窗处(底层无百叶窗的装在飘窗旁)”。案涉楼栋单元一楼系商铺,该二楼业主飘窗下无位置安装空调外机,该二楼业主便将其所有的三台空调外机自下而上安装在其飘窗右侧,最上一台空调外机占用到居住三楼被告的百叶窗旁的墙体位置,堵塞了飘窗下百叶窗框架的出入口,致其无法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其自家飘窗下方的百叶窗处,居住三楼的被告便将空调外机安装到居住四楼被告的飘窗下方。 法院审理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原告和被告作为相邻房产的权利人和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应有合理限制,不得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原被告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已在2019年7月2日出具《通知》,明确告知小区业主住宅部分(不包括商铺)的空调外机安装位置是住宅自家飘窗下的百叶窗处(底层无百叶窗的装在飘窗旁),故被告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应在其自家飘窗下的百叶窗处,其在自家飘窗上的百叶窗处安装空调外机,实际上是占用了原告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原告要求被告将空调外机从该位置移出,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辩称是二楼业主的不合理安装致其空调外机无法安装到其自家飘窗的百叶窗处,属于其和二楼业主的纠纷,被告认为物业服务中心发布的《通知》侵犯其权益,且未告知其该《通知》,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法官后语 邻里之间,以和为贵,不动产相邻权的行使,既要恪守法律边界,更需秉持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遇纠纷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化解,若协商不成,亦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而非转嫁矛盾、侵害他人权益。本案中,小区物业已明确空调外机规划安装位置,该规定既是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重要准则,也是业主行使物权的合理边界。被告因二楼业主安装问题转而占用四楼原告飘窗下规划位置,虽事出有因,但于法无据,不能以此对抗原告的合法物权。 来源:
柳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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