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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关系能办取保” 两男子靠这句话骗三万元
作者:梁熙初 发布时间:2026-06-23 10:52:22
“我有关系,花钱就能办取保!”这样的话,你信了吗? 近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办理取保候审”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潘某某、卢某二人利用被害人急于“捞人”的心理,骗取3万余元及高档香烟,最终双双获刑。 【案情速览】“捞人”是假,骗钱是真 2024年9月,被害人杨某某的表哥宋某某因违法犯罪被刑事羁押。心急如焚的杨某某四处打听,想帮表哥“活动”一下。经人介绍,他联系上了被告人潘某某。 得知此事后,被告人卢某起了歪念。他指使潘某某,利用杨某某急于“捞人”的心理,谎称“有关系”“能操作”,以帮宋某某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向杨某某索要“活动经费”。潘某某听从卢某的安排,日常与杨某某保持联系,传递信息,对接进展。 杨某某信以为真,先后交给二人30000元现金及8条真龙海韵香烟。得手后,卢某分得20000元和5条香烟,潘某某分得10000元和3条香烟。然而,钱收了、烟拿了,宋某某的取保候审却迟迟没有消息。杨某某这才意识到被骗,愤而报警。 【法院判决】诈骗罪成立,双双入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卢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主从犯、认罪认罚、赔偿经济损失等情节,最终依法对被告人潘某某、卢某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法官说法】“捞人”骗局,别再上当了! 这类“捞人”诈骗并不鲜见。骗子往往利用家属“病急乱投医”的心理,谎称自己“有关系”“认识人”,以“打点关系”“请客送礼”为由索要钱财。一旦得手,要么人去楼空,要么找各种借口拖延。 法官提醒: 1. 司法程序不容“运作” 取保候审、减刑假释等司法决定,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条件,绝非个人“关系”可以干预。凡是声称“花钱能办事”的,十有八九是诈骗。 2. 遇到“捞人”先报警 如果家人被刑事羁押,请通过正规法律途径咨询律师,切勿轻信“中间人”。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3. 家属切莫“病急乱投医” 越是心急,越容易被骗子利用。相信法律、不走歪门邪道,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才是正确的维权之道。司法公正不容买卖,花钱“捞人”只会人财两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覃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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