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网络交友需谨慎 经济往来有风险
作者:黄秋红   发布时间:2026-06-30 12:08:47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交友已经成为许多人社交的重要方式之一。然而,虚拟世界背后意图难辨,情感与金钱交织,往往使纠纷复杂化。近日,广西博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网恋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为公众带来有益的法律启示。 

案情回顾: 

梁某与王某于2022年11月通过“陌陌APP”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王某以“布置婚房”“急需用钱”等理由多次向梁某索要钱财。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间,梁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向王某转款共计69116.91元。 

2023年6月,两人分手后王某突然失联,梁某认为王某的行为涉嫌诈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介入后,王某主动与梁某取得联系,并表示愿意退还部分款项以求和解。经警方调解,王某同意退还45000元,梁某同意撤案并承诺不再追究王某的法律责任。 

然而事后,梁某认为实际转账金额高于退款金额,自身权益未获完全保障,于是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返还剩余款项。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此前已在派出所达成调解协议,王某退还45000元,梁某也明确表示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应视为双方纠纷已一次性解决。因此,梁某要求王某再退款26265元的诉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王某在诉讼中表示愿意再退还梁某5000元,系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本院予以确认。最终判决王某向梁某退款5000元。 

法官提醒: 

网络交友应保持理性,涉及经济往来时更要增强风险意识,注意保留转账记录、聊天内容等证据,明确资金性质。一旦发生纠纷,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因情感因素陷入被动。 

法律既是维护权益的武器,也是规范行为的准绳。本案的公正处理不仅体现司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也倡导了诚实信用的社会风尚,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化解思路。公众在享受网络交友便利的同时,也要筑牢法律防线,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来源: 博白县人民法院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6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