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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时未成年被诉时已成年,原监护人是否需担责?
作者:钟伶俐   发布时间:2026-07-02 11:28:55


未成年人侵权,由其监护人代为承担赔偿责任,既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也是深入人心的生活常识。如果侵权时未成年,被诉至法院时已成年,原监护人是否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请看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侵权纠纷案件。    

2022年7月,钟某(侵权时未成年)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某乡镇街道行驶时,与横过公路的行人周某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及车辆受损。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作出认定:钟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周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周某于当日被送往医院治疗,之后,经鉴定机构鉴定:周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损伤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时,钟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为其所有,该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事后,钟某已赔偿周某经济损失合计2万余元。为主张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周某将钟某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钟某及其监护人共同赔偿周某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在事故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虽然在审理过程中钟某提交了2022年4、5月两个月的工资单,但是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发生事故时钟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因此,事故发生时,钟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故该案周某主张的经济损失,应由钟某的监护人承担,鉴于钟某被起诉时已成年,亦应与监护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该案中,法院查明侵权人在事故发生时未成年,被诉时已成年,结合案件的事实,运用法律逻辑推理、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作出相应的判决。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易引发交通事故,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切勿放任未成年人违规驾驶车辆上路,以免给未成年人及他人带来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六条第一款 行为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不满十八周岁,被诉时已满十八周岁的,被侵权人请求原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在判决中明确,赔偿费用可以先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支付。



来源: 钟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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