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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酒驾、闯红灯……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驶”不得!
作者:韦唯 发布时间:2026-07-03 10:56:03
文明交通,礼行天下。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对三起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依法进行宣判,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行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无证+无牌+超车,撞伤行人负全责 2024年2月21日12时许,被告人陆某亮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宜州区德胜镇某路段时,在超车过程中撞上同向行走的被害人陆某,导致陆某受伤。经鉴定,陆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经交警部门认定,陆某亮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亮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陆某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宜州法院以被告人陆某亮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村庄道路弯道多、路面窄、视觉差,加之人车混行现象普遍,交通安全隐患突出。驾车出行时务必要“勤观察、慢行车、多避让”。如要超车,驾驶人一定要提前观察前后方路况,确认无异常、具备安全超车条件后再进行超车,切勿随意超车,更不能在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形下强行超车。 就喝两杯≠没事,心存侥幸得不偿失 2024年1月1日7时30分许,被告人李某饮酒后自认为“酒劲已过”,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宜州区北牙乡驶向都安瑶族自治县拉仁乡某路段时,撞上被害人龙某临时停在路边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搭载被害人付某、韦某),造成包括李某在内的4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李某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92.09mg/100mL。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依法从重处罚。根据李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宜州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以饮酒时间或自我感觉来判断是否适合驾车。部分驾驶人存在“只喝一杯不要紧”“就开一段路而已”“出了城不会被查”“酒后骑摩托车、三轮车不属于酒驾”“隔夜酒、隔餐酒不算酒驾”等侥幸心理,从而做出危险的驾驶行为。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请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醉驾闯红灯酿事故,全责+拘役+罚金 2024年12月8日,被告人廖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出行,行驶至宜州区某交叉路口路段时,未按信号灯指示,闯红灯通行,与被害人邓某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廖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88.78mg/100mL。经交警部门认定,廖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廖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酌情从重处罚。根据廖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宜州法院以被告人廖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宁等三分,不抢一秒”,交通信号灯是保障道路有序通行的生命线。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应提前减速,观察信号灯及车道情况,做到各行其道、礼让通行。另外,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极大,酒精会严重影响人的神经系统,导致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操作能力减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法官说法 交通安全不仅关乎个人的生命安全,更牵动着每个家庭的幸福。 日常中,我们要对酒驾有清晰且深刻的认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酒驾是指20mg/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是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因此,酒驾的认定依据是体内酒精含量,与何时饮酒无关。只要驾驶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或醉驾的标准,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驾驶人必须牢记,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车辆上路必须持有与所驾驶的车辆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准驾资格。按照新国标的规定,若想合法上牌上路,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车型均需持有驾驶证。另外,强行超车、闯红灯等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更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 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形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客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
宜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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