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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起争议,计价标准该按建筑面积还是展开面积?
作者:韦明升 韦唯   发布时间:2026-07-03 11:00:01


同一份合同,双方就按“建筑面积”还是“展开面积”计价产生争议,导致最后结算时劳务款相差巨大。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计价方式不明确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8月,刘某与郭某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刘某为郭某承建的宿舍楼进行装拆模板作业,承包单价为“37元/平方米”。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合同中“37元/平方米”是指“建筑面积”还是“展开面积”产生分歧。刘某主张应按展开面积计算,劳务款为39.4250万元,郭某已支付27万元,尚欠12.4250万元及利息;郭某则主张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劳务款为18万元,其已超额支付。因双方未能就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刘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郭某支付剩余劳务款、利息及鉴定费。

宜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双方合同中约定的37元/平方米是指建筑面积还是展开面积?   

在建筑行业中,装拆模板确实存在按建筑面积或展开面积计价的两种方式。建筑面积是指建筑整体投影面积,而展开面积是指所有平面展开面积之和,两者比例通常为1:2至1:3左右,对应单价也存在明显差异。法院认为,合同约定的价格通常应与市场价格基本相符。为探求双方缔约时的真实意思,法院对两种计价方式进行了市场询价。结果显示,2020年左右,装拆模板人工费若按展开面积计算,约为每平方米35元至40元;若按建筑面积计算,则为每平方米65元至75元。合同约定的37元/平方米,更符合按展开面积计价的市场行情,也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相符。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郭某支付给原告刘某劳务款9.1450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对此均无异议,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事后救济不如事前防范。法官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务必将计价方式、履行期限等关键条款约定得明确、具体,避免潜在纠纷的发生。若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双方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法院不能按照一般合同解释规则进行解释时,法院可通过以下方式倒推出双方交易习惯并确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审查争议事项在地域性行业(如本案建筑行业)中的通常做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市场价格鉴定,对比合同约定与市场价格的匹配度;结合合同目的(如劳务承包追求价格合理性)排除明显背离市场规律的解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来源: 宜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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