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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付了,婚却没结成,钱还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26-07-06 11:18:17


近日,广西巴马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就彩礼返还问题达成一致,女方及时履行返还义务,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小王(化名)与小丽(化名)相恋,随后双方家庭商定举行婚宴。小王按风俗习惯组织家属前往小丽家提亲,将6万元彩礼与价值4706元的礼品送给小丽父亲。筹办婚宴期间,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小丽离开小王家。待事件平息,小王希望继续携手生活,多次尝试接小丽回家均遭拒。鉴于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小王要求小丽及其家人退还彩礼及相关费用,协商未果后依法向巴马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双方自由恋爱,有一定感情基础,且对彩礼给付无争议,仅在返还金额上僵持不下,法官决定组织调解。 

小王称,彩礼是借的,请求提高返还比例;小丽则表示彩礼部分用于共同生活开销,自己在感情和生活中也有付出,主张降低返还比例。 

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既考量小王家庭经济状况与彩礼来源,又评估小丽在感情中的付出,包括共同生活、筹备婚礼的各项开支,随后依法阐释返还原则、列举案例,“背靠背”劝导双方换位体谅。 

经多轮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小丽及其家人于签署当日,一次性向原告小王及其家人返还彩礼2万元,双方确认就该款项无争议,承诺互不因此事再起纠纷。  

法官提醒 

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时一方依据习俗向另一方给付的钱物,蕴含着对“宜室宜家”的美好愿望。 

双方在面临婚约财产返还纠纷中,不管是已办理结婚登记还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在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是否孕育子女、双方过错等多种因素,并非简单地“一刀切”。



来源: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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