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是真帮忙还是被套路?法院:构成重大误解
作者:韦朴 发布时间:2026-07-06 11:31:44
近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促使原本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方当场兑现案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网上交易引纠纷 2025年,被告阿关通过微信陌生人添加功能与原告阿真认识,双方在交流过程中,阿关隐瞒重要交易信息,在阿真完全不了解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商城产品的情况下,通过利益引诱、游说原告阿真,劝其购买该商城黑茶产品。 阿关利用阿真不懂网上操作的弱点,操控其手机并以其身份证注册该商城会员。随后,阿关先后多次使用阿真的账户,在该科技公司商城下单购买了多套黑茶产品。所有商品货款均通过阿真的支付宝、微信存款账户转账支付,而阿真全程对下单细节、产品详情、交易风险等关键信息均未充分知晓。 事后,阿真了解到交易真相,认为阿关串通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阿曲,故意隐瞒重要交易信息,自己是在被利诱、缺乏判断能力的情况下,基于重大误解完成了购买行为,该交易显失公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阿真将阿关、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阿曲告到法院,要求撤销买卖交易、返还货款。 情理法相融止纷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准确把握双方争议焦点与实际诉求,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矛盾争议可调和,优先启动调解程序。 随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倾听各方陈述,一方面向被告方释明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其隐瞒交易信息、利用对方弱势地位促成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最终损害的还是企业的商誉和长远发展;另一方面,也向原告阿真说明调解的优势,告知其调解既能快速拿回款项,也能避免诉讼周期过长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经过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某科技公司认识到自身在销售环节中的不足,表达了和解的诚意。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方退还3.6万元。随后,在法官的见证和后期跟踪下,被告方当场通过现金方式兑现了2.8万元购货款,剩余款项8000元也在调解成功后如期兑付(已全部履行),原告也将黑茶产品退回某科技公司。 原告阿真确认收款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场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违背法律规定和诚信原则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法官提醒:消费者应理性消费,下单前仔细了解商品信息与交易规则,遇商家违约、欺诈时,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平台投诉、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切勿钻平台漏洞滥用维权功能;广大经营者需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妥善保留交易、沟通等证据,杜绝违约、虚假宣传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自身权益受损时依法维权。唯有各方共同坚守诚信底线、恪守法律边界,才能推动平台经济从“量大”向“质优”转变,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助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