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楼上漏水拒不修?法院判令限期修复并赔偿
作者:韦琳   发布时间:2026-07-07 10:54:02


明明是自己家漏水,楼下邻居和物业三番五次上门沟通,却始终不回应、不检修、不配合。这样的“任性邻居”,法律怎么看? 

近日,广西合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 

基本案情  

王女士(化名)与冯女士(化名)是同一小区同一单元的上下楼邻居,分别住在402室和502室。从两年前开始,王女士发现自家卫生间吊顶出现渗水现象,检查发现是楼上冯女士家卫生间渗水导致。

王女士多次通过物业与冯女士沟通协商,但冯女士的态度始终是:不回应、不配合、不检修。 两年过去,漏水照旧,甚至导致吊顶金属骨架出现锈蚀,王女士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冯女士停止侵害、修复漏水部位并赔偿财产损失。       

法院审理  

合山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冯女士作为502室业主,对其房屋设施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其房屋卫生间长期漏水,在多次沟通后仍拒不整改,已实际损害楼下402室王女士的财产权益,依法应对王女士遭受的财产损失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冯女士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修复自家卫生间漏水部位,并赔偿王女士财产损失1000元。

法官说法  

很多人觉得,自己家里的水管、地面、墙面,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别人管不着。但在法律上,不动产权利人使用自己房屋的同时不能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冯女士作为楼上业主,在自己家卫生间出现漏水情况后,非但未主动维修漏水部位,反而长期拒绝配合处理漏水问题,导致邻里关系不和,最终不仅要限期修复,还需要赔偿邻居的财产损失。 

在此提醒大家:若发现自家漏水别拖延,要及时检修,避免问题殃及邻居,否则不仅影响邻里感情,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遇到邻居漏水拒不配合维修,要保留好证据,拍照、录像,保留与物业、对方的沟通记录;及时向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反映,争取协调解决;调解无果的,可以通过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 合山市人民法院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6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