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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造假证抵押套现 假证抵押骗局防范技巧来了
作者:黄安 张文良   发布时间:2026-07-08 11:45:46


近年来,利用租赁车辆虚假抵押实施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不仅侵害群众财产安全,更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近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用真实案例提醒辖区群众警惕车辆抵押类诈骗陷阱。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中旬,被告人李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实施诈骗行为。其从租赁公司承租车辆后,通过伪造机动车行驶证,伪造了该车辆为个人自有财产的事实,隐瞒车辆真实权属,擅自将车辆抵押给他人,骗取被害人钱款5万余元。 

法院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主动提出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承诺次年赔偿剩余损失,积极争取被害人谅解。法院综合全案情节,依法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 

警惕“租车抵押”骗局,筑牢反诈安全防线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车辆抵押类诈骗案件,也是生活中高发的侵财型违法犯罪。不法分子利用群众交易审核不严的漏洞,通过租车、伪造证件、虚假抵押的套路骗取资金,极具迷惑性。对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核验证件必去官方渠道:办理车辆抵押、二手车买卖时,切勿仅凭对方提供的纸质证件辨真伪,务必一同前往车管所核查车辆档案、权属信息,杜绝面对仿真假证上当受骗; 

高息车辆抵押多留心:面对 “豪车低价抵押、短期高额利息” 的借款邀约,提高戒备,凡是不能配合实地提档过户、证件信息与登记系统不符的车辆,坚决不做资金出借; 

杜绝协助制假办证: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属于国家机关证件,私自伪造、买卖、变造车辆证件,轻则承担民事赔偿,重则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追责,切勿贪图小利参与制假、用假。



来源: 江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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