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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被“缩水” 职场妈妈维权赢回万元差额
发布时间:2026-07-10 10:47:48
休产假本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有人却在产假工资上动起了心思。本该足额发放的工资莫名变少,单位还以超过时效为由拒绝补发,这场关乎职场妈妈的权益保卫战,最终在法律的守护下迎来了结果。请看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 市民周女士在一家公司担任助理工作,合同期限一直续签至2028年。2021年,周女士休产假期间,却发现自己的工资并未足额发放。直到2024年1月,公司向她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这笔被克扣的产假工资依旧没有补发。多次沟通无果后,周女士先后申请劳动仲裁并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 法官说法: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产假工资是否属于劳动报酬、原告主张是否超过仲裁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视同正常提供劳动,产假工资应认定为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原告在劳动关系解除后一年内主张权利,并未超过法定时效。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公司足额支付周女士产假工资差额。 谨此警示各类用工单位:
女职工依法享有法定产假保障,休产假期间,其劳动报酬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得随意削减。以任何形式克扣、拖欠女职工产假薪酬的行为,均违反劳动法律规定,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若劳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请妥善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聊天记录、考勤凭证等关键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投诉举报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权。法治护航劳动保障,法律始终是劳动者权益最坚实、最可靠的保障。 来源:
红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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