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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代购门票“前十排变普通座”,损失谁担?
发布时间:2026-07-15 10:02:05
当前,热门演出门票 可谓“一票难求”,不少观众选择代购、代抢服务,权益受损风险随之上升。近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门票代订失信引发的合同纠纷。 案情回顾 杨某为观看某男子团体的新年音乐会,遂找王某购买了该场音乐会价值2280元的看台票一张,双方约定溢价1720元。后杨某再次找到王某购买同场音乐会门票两张,双方约定该两张票溢价3720元,且王某承诺该两张票的位置为前十排,若位置不符则退还差价1000元。故杨某共向王某支付了12000元。然而,直至演唱会开演,王某仅向杨某交付了两张价值2280元的门票,且该两张票的位置均非前十排。杨某无奈,只能另行花费7000元购票。后王某承诺愿意承担该7000元损失。经杨某多次催要无果,故杨某诉至法院,并要求王某承担7000元损失退还1000元差价。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双方的聊天记录、交易快照等证据,针对案件事实清晰、标的明确的特点,高效开展调解工作。首先与王某进行沟通,固定违约事实;其次进行风险告知,向王某释明拒不履行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征信及可能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等法律后果;最后通过案例进行警示,以同类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强化震慑,引导王某主动履约。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考虑到杨某身处外地,路途较远,承办法官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王某向杨某给付各项损失共计7000元,杨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近年来,网络购票委托他人代购演唱会门票暗藏多重风险,法官在此提醒: 1、购买演唱会、音乐节等门票,务必通过官方平台与正规渠道,谨慎对待 “特殊渠道”“内部票” 等个人转售信息。 2、妥善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购票信息等证据,避免口头约定引发纠纷。在选择支付方式时,优先考虑安全可靠的支付方法确保自己的权益。 下一步,静海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小额纠纷,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以高效、便捷、温情的司法服务定分止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
静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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