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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野生鸟类66只!天津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
发布时间:2026-07-15 10:06:09


日前,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以司法之盾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经依法审理查明,2025年10月至11月,在静海区多个乡镇的湖边芦苇丛,两名被告人多次在禁猎期内驾驶摩托车,使用媒鸟引诱、鸟笼捕获等方法,非法狩猎棕头鸦雀。2025年11月14日二人再次作案后被民警查获。经搜查,在二人位于静海区的住处及鸟舍内,查获66只鸟类动物以及摩托车、机关笼、音响等狩猎工具。经天津市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认定,该66只鸟类动物系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棕头鸦雀,价值共计人民币198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周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将择期宣判。 

当前,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正迎来候鸟迁徙高峰,超20万只候鸟过境团泊湖区域,静海法院公开审理非法狩猎野生鸟类案件,既能有力震慑潜在“狩猎者”,又能以案释法营造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下一步,静海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之力彰显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坚定决心。



来源: 静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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