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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制售假药犯罪 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发布时间:2026-07-15 10:15:11


为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销售假药刑事案件,守护群众“药瓶子”安全。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宣称其店中的“祖传”胶囊由多种名贵中药浓缩而成,具备治疗腰间盘疼痛等功效,并向外出售。刘某购买服用后仅一天便感到恶心、心慌,认为案涉胶囊并非正规药品,遂向相关部门举报。经查,案涉产品系被告人从他人处购买,无明确成分、无生产厂家及批准文号等信息。经有关部门检验,案涉产品含有西药成分,未经严格的临床试验、审批等环节即在市场流通,综合认定案涉产品为假药。 

承办法官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购买药品务必通过药店、医院等合法渠道,仔细查验药品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等信息,切勿轻信“祖传秘方”“特效神药”等虚假宣传。如发现制售假药行为,请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



来源: 静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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