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指示牌砸中违停车辆,责任该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6-07-29 10:53:53


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指示路牌本是指引方向的“无声向导”。然而,这些看似稳固的设施,有时却会化身“马路杀手”——广告牌被风吹落砸车、施工围挡突然倾倒伤人、老旧电线杆断裂肇事……类似“设施倒塌致损”的案例屡见不鲜。 

当意外发生时,责任究竟该如何界定?咱们就来聊聊,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路牌砸车”引发的赔偿纠纷。

案情回顾 

前不久,市民曹先生就碰上了这样的糟心事:将车辆停放在某一地方后,一阵风刮过,被A公司设置的指示路牌砸中后门,导致车漆受损。曹先生认为A公司存在管理失职,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A公司以车辆未停放在规划车位为由拒绝赔偿。这事儿最后闹上法庭,经鉴定,车辆维修费用共计3101元,那么这笔钱该由谁来掏?停错地儿就该自认倒霉?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作为路牌所有人,A公司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因路牌被风吹倒砸中曹先生停放的车辆并造成损失,A公司应对其管理维护不到位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但需指出,曹先生在停放车辆时,未充分考量周边环境的安全性,未尽到合理的谨慎注意义务,对本案事故的发生亦存在过错。故综合考虑本案实际情况、双方过错程度,酌定车辆损失由A公司承担80%,曹先生自行承担20%。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已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官提醒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加强隐患排查:做好充分的保护措施,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同时,车辆所有人也需加强安全意识,观察停车环境,遵守交通规则按位停放车辆,自觉履行自身责任。



来源: 中牟县人民法院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6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